三明治是以英國三明治鎮第 4 任伯爵(Earl of Sandwich)約翰‧蒙塔格(John Montague)作為命名靈感。他將三明治引進上流社會的經過,是一則津津樂道的傳奇故事。賭博在 18 世紀的英國是一種常見的娛樂活動。在 1762 年,這位放蕩不羈的伯爵賭徒曾遵循這項「傳統」,參與了一場持續整天的賭局。由於賭局一直在進行,因此,他完全不想在中途離席去上廁所,或是舒展一下筋骨。
就在賭博的當下,他突然很想吃點東西。但他需要的食物必須要能補充熱量,又不必勞駕他移動到用餐室。還必須符合能邊吃邊拿牌,樣子又不失優雅的重點。於是,他把自己的隨從叫來,吩咐他準備兩片塗好奶油的麵包,並在中間夾一塊薄肉片。當隨從將這道料理端上桌時,只見其他賭客低頭私語表示讚賞,並命令下人也為自己準備相同的食物。從此,「和三明治一樣」便演變成為一種流行。不論這起重大事件的發生日期為何,也不管他命令下人準備「三明治」時,真的在賭博或者只是在辦公,可以確定的是,那是在 1762 年 11 月前所發生的事。因為在那之前,這道小吃就已經廣泛流傳於各地,甚至被英國歷史學家兼國會議員在當年 11 月 24 日所寫下的日記中寫下。
儘管這位三明治伯爵為這種攜帶方便的食物起了一個名字,但他不是三明治真正的發明人。也許過去他在東地中海沿岸旅遊時,見過這類用麵包片夾住餡料的美味小吃,出現在各種土耳其開味菜(mezes)與法式小點(canapé)之列。像許多佳餚一樣,最早設計出這種小吃的是希臘人,而且說不定早已行之多年;但將其命名並發揚光大的卻是英國人,而且還是一位遊歷甚廣的政治家兼第一海軍大臣(First Lord of the Admiralty)。
三明治或許是一種廣受喜愛的小吃,早期卻經常出現於較不光彩的場合中。漸漸地,三明治成為在深夜飲酒派對中受歡迎的食物,讓上流人士在閒聊與賭博之餘也能填飽肚子。三明治也在舞會與大型派對中流行,同時在 19 世紀,一天中的主餐已從午餐改為晚餐,因此三明治也晉升成為一種更主流的食物。前一晚剩下的烤肉放涼後,通常會用來作為隔天的三明治餡料。隨著人們工作與居住地之間的距離拉長,三明治的便利性也顯得格外重要。在地底下工作的礦工或許能靠肉餡餅維持體力,但對於乘坐長途公車與火車旅行的男女而言,易入口又不沾手的三明治較適合作為他們的午間點心。
三明治一直到 18 世紀中期才普及,這點頗令人意外。麵包早已存在,而且長期以來經常用於盛裝食物。一般的湯或濃湯既然會以大塊的麵包片作為盛接容器,肉類當然也可能會被放置於麵包上。一旦某個人必須匆忙離席,肚子剛好又很餓,應該會隨手再放一片麵包在原本的食物上,使其便於攜帶。
食物置於單片麵包上看起來或許較吸引人,畢竟用兩片麵包夾住的餡料無法讓人一眼看透,但是只有三明治才能讓人邊走邊吃。H‧D‧雷納(H. D. Renner)在其 1944 年的巨著《飲食習慣的起源》(The Origins of Food Habits)中,也曾針對這點提出有力的見解:「相較之下,儘管單片土司加上外露餡料在視覺與感覺上充滿魅力,然而還是比不過三明治的這些優點。」
【此篇為 Polysh x La Vie 行動家合作文章,出自麥浩斯出版書籍《料理世界史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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